鄭商所正式公布菜籽油期貨業(yè)務(wù)細則
來源:admin
作者:admin
時間:2007-06-06 08:51:00
鄭商所昨日發(fā)布通知稱,《鄭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交割細則》、《鄭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標準倉單管理辦法》、《鄭州商品交易所指定菜籽油交割倉庫管理辦法》、《鄭州商品交易所菜籽油風險控制管理辦法》已于6月1日經(jīng)鄭商所第五屆理事會審議通過,并將自6月8日起實施。
已公布的菜籽油期貨合約規(guī)定,菜籽油期貨交易代碼為RO,交易單位為5噸/手,最小變動價位為2元/噸,每日價格波動最大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jié)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最低交易手續(xù)費為4元/手(含風險準備金),最后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根據(jù)《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對于保證金制度的規(guī)定,一般月份菜籽油期貨合約按持倉量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雙邊持倉量大于40萬手、50萬手、60萬手時,分別將保證金比例提高至7%、10%和15%。交割月前一個月份的合約按上旬、中旬和下旬分別采取不同的保證金比例。自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結(jié)算時起,凡持有交割月份合約的會員,按合約價值的30%交納交易保證金。
此外,對于漲跌停板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風險警示制度也公布了詳細的規(guī)定。
信息來源:每日經(jīng)濟新聞
已公布的菜籽油期貨合約規(guī)定,菜籽油期貨交易代碼為RO,交易單位為5噸/手,最小變動價位為2元/噸,每日價格波動最大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jié)算價的±4%,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5%,最低交易手續(xù)費為4元/手(含風險準備金),最后交易日為合約交割月份的第10個交易日。
根據(jù)《風險控制管理辦法》中對于保證金制度的規(guī)定,一般月份菜籽油期貨合約按持倉量的不同收取不同的交易保證金比例,雙邊持倉量大于40萬手、50萬手、60萬手時,分別將保證金比例提高至7%、10%和15%。交割月前一個月份的合約按上旬、中旬和下旬分別采取不同的保證金比例。自交割月前一個交易日結(jié)算時起,凡持有交割月份合約的會員,按合約價值的30%交納交易保證金。
此外,對于漲跌停板制度、限倉制度、大戶報告制度、強行平倉制度、風險警示制度也公布了詳細的規(guī)定。
信息來源:每日經(jīng)濟新聞

